2點說明!北市信義三興段公共宅招標過程合法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6-01-27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公共住宅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過程合法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公共住宅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過程合法
新聞摘要
  •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公共住宅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過程合法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公共住宅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於2015年12月23日截止投標及開標,2016年1月5日召開評選會議,評選結果於2016年1月15日經機關首長核定並函知各投標廠商,評選過程均依規定辦理;有關報載質疑該案涉嫌投標廠商規格不符及違反採購法等情,經台北市府政風單位查察結果本採購案適用法令及評選過程均無違反政府採購法或招標文件之相關規定。
 
都市發展局提出2點說明,重申本案開標、評選過程均依相關規定辦理,無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一、廠商資格審查及評選程序均依法辦理
 
本案由台北市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辦理招標,有關評選委員遴選係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辦理,且評選委員名單於本採購案上網時同時公開,廠商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後,資格符合即進入第二階段評選作業。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3條之1規定:「本委員會辦理廠商評選,應就各評選項目、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逐項討論後為之」;另採購法第56條規定評選會議委員於評審時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等項目進行「綜合評選」,本案評選項目包含:「過去履約積效、團隊組織及主要工作人員學經歷、設計方案、監造計畫、固定價格之創意與服務回饋、簡報與詢答」,評選委員於投標廠商簡報完畢後,就各評選項目、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討論後評分並評定最優勝廠商。
 
二、投標廠商皆以最大允建容積設計,市府無損失之問題
 
本案招標需求說明書中載明:「設計興建總戶數約以731戶公共住宅為原則,依需求合理規劃設計後;採傳統發包方式辦理新建工程」其中所載之戶數僅為原則,非剛性條件,故本來就保有彈性空間;也不只是以戶數為唯一的評選標準,因此投標廠商得就整體空間規劃與設計理念提出方案。如投標廠商所提興建戶數與招標文件有差異時,不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認定為不符招標文件規定之範疇,該廠商仍可參加評選,且未來得標廠商之技術服務成果均應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經查投標廠商均以允建容積之最大值來進行設計,各投標廠商差異在於住宅與其他用途空間 (包含:公共服務空間、商業空間及社福空間、圖書室等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所佔的比例不同,由於都在最大允建容積無折損之設計方案內,市府並無損失的問題。
 
 板橋區環河路的江子翠北側重劃區共八十二公頃土地,多年前台北縣政府規劃區段徵收,受限財務困窘,改由民眾自辦重劃,但區內涉及三千多名地主,整合困難,直到一百年動工,目前部分區域接近完工,居民等了十六年,總算盼到開發成果。

江翠北側自辦重劃區拖延多年,居民總算盼到開發成果,部分區域接近完工D,E,F區已配遞交地多家大型建設公司已有買賣合建

 

地政局專門委員黃國峰表示,江翠北側重劃區原規劃採區段徵收開發,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九十年間設計工程發包,當時台灣房地產景氣低迷,縣府評估財務不可行,透過都市計畫變更,九十六年確定改成自辦市地重劃。

因地主有三千多名,光是整合就談好幾年,後來地主自行籌組重劃會,全區規劃為四區,整合也有共識,總算在一百年啟動開發。

江翠北側CDE區自辦重劃會經理楊有道坦言,本區整合確實相當困難,加上拖延多年,土地移轉買賣,權屬越來越複雜,成為整合最大阻力,幸好公部門盡力協助,居民非常期待開發完成,希望早日分回土地。

地政局長康秋桂指出,自辦重劃一百年至今有十二案,面積達二一七公頃,其中板橋江子翠水岸及新莊港泰接近完工,可提供一三○公頃可建築用地及八十七公頃公設用地,預計吸引七.五萬人進駐,節省市府財源三二六億元。歡迎同行介紹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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